第70章 三级晶核,到手(1 / 1)

李长歌把三级丧尸的头颅按在铁皮屋顶上。

火刀劈开颅骨,从里面挑出一颗拇指大小的晶核。

三级的。

亮得刺眼。

不像一级晶核那种米粒大小的微光,而是像一颗小灯泡,

握在手心能感觉到里面蕴含的狂暴能量。

暖洋洋的,像攥着一团火。

塞进空间。

身形一晃,消失在屋顶。

几秒后,李长歌出现在猛士驾驶座上。

发动引擎,一脚油门踩到底。

轮胎在冰面上打滑,冒出一股白烟,然后猛地窜出去。

后视镜里,粮库方向烟尘滚滚。

变异体的怒吼声震得车窗都在抖,连地面都在震。

几只二级丧尸从大门里冲出来,追了几步,又缩回去了。

李长歌握着方向盘,手还在抖。

不是冷。是后怕。

就差那么一点。

就差那么一点点,今天就交代在那儿了。

他深吸一口气。

又一口。

再一口。

把后怕压下去。

把心跳压下去。

把那些“如果慢0.01秒就死了”的念头从脑子里赶出去。

但不管怎么说——

三级晶核,到手了。

李长歌计算着体内异能升级所需要的量。

加上这段时间每天晚上和林薇战斗过后所获取的异能提升。

只要再来三十颗三级晶核,他应该就能晋级四级了。

今天如果自己是四级,

那粮库的里面的那个变异丧尸必定是囊中之物。

极寒还没有结束,丧尸就已经开始进化了。

李长歌看了看天色,太阳还有几个小时才落山。

可以在附近搜索一下看看有没有2级或者3级的丧尸。

他单手握着方向盘,另一只手从空间里摸出那颗晶核,看了一眼。

拇指大小,通体透亮,像一颗凝固的星光。

里面有一团暗红色的东西在流动,像活的一样。

三级的。

自己可以吸收!

他嘴角微微勾起,把晶核收回空间。

猛士碾过冰面,溅起一片碎冰。

后视镜里,粮库越来越远,最后变成一个模糊的黑点。

变异体的怒吼声也听不见了。

只有风声,和引擎的轰鸣。

天边,太阳开始落山。

橘红色的光把雪地染成金色。

李长歌开车行至一半,

远处突然传来“轰轰轰”的爆炸声。

目光扫过去——

几百米外的加油站,浓烟滚滚,火光冲天。

火焰从地下窜出来,烧得天空都红了,

黑烟裹着火星往上翻,像一朵巨大的毒蘑菇。

“轰——!”

又一声巨响,气浪翻涌过来。

猛士这辆几吨重的战车都被震得晃了一下,车窗嗡嗡响,方向盘都在抖。

火光中传来一声丧尸的嘶吼。

不是普通的嗷呜嗷呜,

是那种带着愤怒的、尖锐的、像玻璃划黑板的声音,刺得耳膜发疼。

又一个高级丧尸!

李长歌猛地一打方向盘。

猛士一个漂移,轮胎在冰面上划出一道弧线,

轮胎冒着白烟,调转车头朝爆炸中心驶去。

李长歌到了加油站外面,温度高得吓人。

地面上的冰层全化了,露出下面焦黑的水泥,冒着热气。

几辆加油机被炸飞了,只剩下底座在燃烧,

油箱里的汽油淌了一地,烧成一片火海。

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汽油味和焦糊味。

十几头丧尸在火焰中嘶吼,

身上烧得噼里啪啦响,皮肉往下掉,露出里面白森森的骨头。

它们挣扎着,走两步倒下,爬起来又倒下,

最后一头接一头倒在火海里,不动了。

加油站后面的小楼里传来呼救声:“救命——!救命——!有没有人——!”

声音又尖又细,听不出是男是女,但充满了恐惧。

李长歌下车,把猛士收回空间,一个瞬移来到不远处的高层小区楼顶。

三级之后,他瞬移距离百米,一个起落就到了。

他趴在天台边缘,往下看去——

加油站空地上,站着一只丧尸。

不是普通的那种。

它比普通丧尸高出一个头,至少两米。

丧尸浑身通红,像被烧红的铁,

皮肤上布满了裂纹,裂纹里面是流动的岩浆,一闪一闪的,像地底的裂缝。

它的脑袋光秃秃的,没有头发,耳朵烧没了,只剩两个洞。

眼睛是两个黑洞,但里面有火在烧,像两盏快灭的灯。

它站在火海里,火焰舔舐着它的身体,

它不疼,反而很享受。

火焰在它身上流淌,像衣服,像铠甲,像它身体的一部分。

李长歌很快作出了判断,那是三级火焰系丧尸。

它张开嘴,一颗小火球从嘴里吐出来,砸在小楼上。

“轰!”

小楼炸开一个洞,碎砖飞溅,玻璃碴子哗啦啦往下掉。

又一颗。

“轰!”

又一颗。

小火球一个接一个,像不要钱一样往外吐。

小楼被炸得千疮百孔,窗户炸飞了,门烧塌了,墙上的裂缝像蜘蛛网。

里面隐约能看见几个人影在躲闪,抱着头蹲在角落里,看不清脸。

李长歌没动。

不是不想救,是救不了。

现在冲进去,自己也得搭进去。

那只三级火系丧尸站的位置太正了,周围全是火,他瞬移进去就是送菜。

他的目光落在那只丧尸身上——火系晶核。

三级火系丧尸的晶核,和他同属性。

吸收同属性晶核,效率翻倍。

这颗晶核如果拿到手,他今晚就能冲四级。

他舔了舔嘴唇。

干了。

小楼在火系丧尸的轰炸下很快变成了火海。

屋顶开始往下掉,碎瓦片砸在地上,溅起一片火星。

里面的呼救声越来越弱,断断续续的,最后听不见了。

最后只剩下火烧木头的声音,噼里啪啦的,像有人在放鞭炮。

李长歌收回目光。

没办法。末世就是这样。救不了所有人,能救自己就不错了。

他从空间里取出那把狙击枪。

死神之眼。

枪身哑光黑色,摸上去冰凉,沉甸甸的,压手。

他在金鼎保险库里拿到它的时候,就觉得这枪迟早用得上。

前世没用过几次,但枪这种东西,放在空间里不占地方,万一用上了呢?

今天,就是今天。

他把七发10.4毫米子弹推入弹夹,

“咔、咔、咔”——每一声都清脆得让人上瘾。

子弹沉甸甸的,弹头铜黄色,在火光下反着光。

前世他也玩过狙击枪,但准头不咋地。

那会儿在基地里,有个退役的特种兵教过他两天,

后来那人死在丧尸嘴里了,

而他的狙击技术也就停留在“能把子弹打出去”的水平。

李长歌嘴角勾起弧度,

今天!这个点火焰丧尸就是我枪神晋级路上的垫脚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