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 搞点肉(1 / 1)

陈明道心中一惊,连忙侧身,将愚人金遮起来。

虽然这东西不值钱,可也能换粮食。但要是卖的人多了,收货的肯定要压价。同时,也容易引起骚乱。

警察一来,更是不会允许随便私采。到时候,他们一家又会吃不上饭了。

可他遮挡的动作,越发的让王狗剩起疑,死活要看清楚,兜子里装的是什么?

拉扯之间,本来就不牢固的网兜漏了。

“金……”

王狗剩想要大喊,陈明道立刻捂住他的嘴。

“别乱喊,这不是黄金!”

他急得瞪大了一双眼,语气十分严肃,那架势,仿佛王狗剩再多说一句话,他就把王狗剩的头拧下来。

这一瞬间,王狗剩自以为明白了些什么。

“对对对,不是黄金,不是黄金!”

他连连点头,可目光沾在愚人金上,眼睛都直了。

几乎是很短的时间,在他脑子里,他已经度过了辉煌而奢靡的一生。

卖了黄金,娶仨媳妇,一个捶背,一个捏脚,一个躺他怀里撒娇,喂他吃葡萄。

卖了黄金,他买下村子,让村里所有人都给他当佃户,就连村长,也得对他点头哈腰。

盖一座黄金的屋子,养一群娇娇俏俏的婢女,他要过得,比地主老爷还好。

五十五一双的皮鞋,他买一百双,左脚穿四十码,右脚穿四十一码。

猪肘子,他想吃就吃,吃一个扔一个。

早上五粮液漱口,晚上茅台泡澡……

想着想着,一个不留神,口水从嘴角淌了出来。

“你干嘛,还不快滚?”

陈明道厌恶的呵斥声,打断了王狗剩的幻想。

“咳咳!”

他擦了擦嘴角,明知故问:

“叔,您这是拿着这些,上哪儿去啊?”

陈明道把他瞧了又瞧,既然给他看见了,怕是捂不住了。

没有办法,只能暂时稳住他。

“再跟你说一遍,这些不是黄金!我去城里卖了,换点粮食去!”

“哦哦哦!”

王狗剩咧嘴笑着:

“换粮食嘛,何必跑城里那么辛苦?我这有,卖给你!”

他说着,就去接陈明道肩上的网兜:

“刚好,一袋换一袋,你不吃亏,我也不吃亏,对吧,叔?”

他笑着,笑容若有深意。

那眼神仿佛在说,你不换也得换,要是不换,哼哼!

“你真的要换?”

陈明道狐疑着,还是多说了一句:

“算了吧!我这矿不值钱,换了你的米,以后你要是觉得亏了,来找我麻烦的,我还是自己去城里卖吧!”

他大掌将王狗剩往外推,手里的网兜拽得死死的。

“不会不会,您放心!”

王狗剩咬着牙,用力去抢,信誓旦旦的保证着:

“我人品好得很,嘴也严得很,保证不闹!”

他死活要抢,明里暗里还在言语威胁,陈明道只能松了手。

网兜一到了自己怀里,王狗剩不等陈明道再说什么,撒丫子就跑。

“诶?诶?”

陈明道叫不住他,也只能算了,扛上米袋子:

“走,回家做饭去!咱们今天,吃顿干饭!”

他的手掌,推在大凤的背心:

“辛苦我们家大凤了!你先煮着饭,我再去山里看看,多少搞点肉回来。”

大凤歪头,看着父亲的侧颜,怎么感觉父亲平日里的麻木不见了!

他现在扛着米,高大,还很……帅气!

两人回到家里,陈明道把米往家里一放,孩子们都围过来了,问东问西的。

“这是什么?”

“可以吃吗?”

“爹,饿饿!”

……

陈明道抹了一把额上的汗,豪气放言:

“这米,放开了吃!我能搞到一袋,就能再搞到第二袋!”

这不是放大话,这是陈明道目前必须达成的目标。

一步一步来,先让孩子们吃饱饭,再把他们好好抚养长大,供他们上学,成材。

无论将来孩子们有没有孝心,他自己做到问心无愧。

说完,他揉了揉孩子们毛茸茸的脑袋,然后转身就走。

“我想办法搞点肉!”

丢下这句话,他转眼消失在门后。

梁冰冰看着空洞的门框,有些诧异的问女儿:

“大凤,你觉不觉得,你爸有些变了?”

刚问完,她已经心下了然。

终究是因为生了儿子吧!

他果然心里只有传宗接代,让她留下,也只是为了把儿子奶大。

他的心里,从来都没有爱过她!

也许,知道那场落水是被算计,他还会恨她吧?

毁了他那么美好的姻缘!

想到这里,梁冰冰又把脸转了过去,望着破旧漏风的窗,满眼悲凉。

……

山上。

陈明道看着光秃秃的山,快气笑了,连只老鼠也找不到!

不过深山里,似乎还有点绿色,现在过去,怕是赶不上吃中午饭了。

这时,一只乌鸦从头顶飞过,阳光穿过它的羽翼,有七彩的光晕闪动。

五彩斑斓的黑,这破鸟还挺美。

陈明道突然想起来,这鸟吃肉,它飞去的地方,一定有猎物!

别了柴刀在腰上,他拔腿跟上乌鸦飞去的方向。

耳边是呼呼的风声,肚子里是咕噜噜的叫声,他全然不顾,休息的片刻,从地上拔起草根,拍拍土,送嘴里嚼着。

没等吃下,便继续跟着乌鸦跑。

“轰!”

山窝窝里,有鸟群急飞。

陈明道双眼放光,应该就是那里没错了。

野猪?鹿?

这里是华中地带,老虎已经灭绝,大型的猎食者只剩狼和熊。

熊的可能性微乎其微,最大几率应该是狼。

只要不是狼群,陈明道有信心狼口夺食。

当然,在这个年代,狼能成群的可能性也很低。

发现狼群,跟发财没区别。

他快步跑着,眼看着鸟群就在头顶,才放慢了脚步,俯下身去。

极目远望,透过重重树杈,他终于看清,居然是一只金钱豹,狩猎了羚牛幼崽!

这是一头两百多斤重的大宝宝!

羚牛叫牛,其实是羊,智商低,脾气暴。

关键是,它既然是羊,那一定很肥美。

陈明道上辈子是没吃过的,因为他有条件吃这玩意儿的时候,这玩意已经被吃保护了。

心跳在加快,手心冒出了汗。

如果是狼,陈明道的把握会大很多,但是金钱豹,这玩意儿不好惹。

想起家中嗷嗷待哺的“九凤一龙”,陈明道握紧了柴刀,深呼吸一口:

干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