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5章 这才是过日子(1 / 1)

林见微早就坐在炕桌旁等着了。

她手里攥着双筷子,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个冒尖的大盆。

刚才腌肉的时候她还没觉得饿。

这会儿闻见香味,肚子里的馋虫像是被勾醒了,咕噜噜直叫唤。

陈清河端着盆走了进来。

“小心烫。”

他把盆往桌中间一放。

炕桌都有点晃悠。

林见秋跟在后头,手里端着一筐刚馏热的玉米面饼子。

那饼子底下一层焦黄的锅巴,看着就脆生。

“把门帘子放好。”

李秀珍最后进屋,还不忘回头看一眼门口。

她是真怕这味儿飘出去。

虽然这年头谁家也不至于为了顿肉去举报,但这香味要是把隔壁小孩馋哭了,面子上也过不去。

四个人围坐在炕桌旁。

屋里烧了炕,暖烘烘的。

外头的风刮得呜呜响,屋里却是肉香扑鼻。

这就是过日子。

“动筷子吧。”

李秀珍拿起勺子,先给陈清河舀了一大勺。

全是肉,没得萝卜。

“清河今儿个出力最大,多吃点补补。”

陈清河也没推辞。

他是家里的顶梁柱,吃得多那是应该的。

他夹起一块肝尖,吹了口气,放进嘴里。

嫩。

这野味只要处理得当,火候足,一点都不比猪肉差。

那肝尖裹满了汤汁,咬一口,鲜香味就在嘴里炸开了。

没有那股子令人皱眉的腥臊气。

只有肉特有的醇香。

“嗯,这味儿正。”

陈清河点了点头,拿起一块饼子咬了一口。

有了他这句话,林见微也不端着了。

她伸出筷子,夹了一块肥瘦相间的肚条。

太烫了。

她在嘴边呼呼地吹着气,又舍不得放下。

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。

油脂在舌尖化开,那种满足感瞬间冲淡了宿醉带来的最后一点不适。

“太香了!”

林见微含糊不清地说道,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。

“比那红烧肉还香!”

她这话说得实在。

昨天的红烧肉虽然好,但那是大锅饭,抢着吃。

今天这可是小灶,敞开了吃。

心态就不一样。

林见秋吃得斯文些。

她掰了一小块饼子,在汤里蘸了蘸。

粗粮饼子吸饱了肉汤,变得软乎乎的,还带着点焦香。

入口即化。

她没说话,只是低头吃得认真,偶尔抬起头,嘴角沾着点汤汁。

陈清河看了她一眼,顺手把装咸菜的碟子往旁边挪了挪,给她腾出点空地。

林见秋察觉到了,抬头冲他笑了笑。

那笑容很浅,但很暖。

“慢点吃,锅里还有。”

李秀珍看着两个姑娘吃得香,心里也高兴。

她自己倒是没怎么动筷子,光顾着给孩子们夹菜了。

“李姨,你也吃呀。”

林见微夹了一块肉放进李秀珍碗里。

“这么一大盆呢,咱们四个吃不完。”

李秀珍笑着应了一声,把肉放进嘴里细细嚼着。

屋里没了别的动静。

只剩下咀嚼声,还有筷子碰碗沿的清脆响声。

陈清河吃得很快,但并不显得粗鲁。

一证永证带来的强大消化能力,让他此时的胃口极好。

三个饼子下肚,半盆肉也没了。

身上那股子热气腾了起来。

额头上微微冒汗。

他放下筷子,端起碗喝了口玉米糊涂粥。

那种从嗓子眼一直暖到胃里的感觉,舒坦。

“下午我就不出去了。”

陈清河靠在墙上,点了根烟。

青白色的烟雾在饭桌上方升腾起来。

“把家里的几张皮子处理一下。”

“等干透了,给妈做个护膝,剩下的看看能不能给你们拼个坐垫。”

这狍子皮毛厚实,是个好东西。

“真的?”

林见微眼睛一亮。

“那我能要一块吗?”

“冬天上工的时候,马扎上垫着这个肯定暖和。”

“行,都有。”

陈清河弹了弹烟灰。

李秀珍收拾着碗筷,脸上一直挂着笑。

这一顿饭,吃得舒服。

家里有粮,缸里有肉,孩子懂事。

这就是她盼了一辈子的好光景。

虽然外面还是那个凭票供应、大家一起勒紧裤腰带的年月。

但这小小的三间土房里,日子正过得热气腾腾。

饭后一支烟,赛过活神仙。

陈清河坐在屋檐下的那个小马扎上,手里夹着半截烟卷。

看着院子里那堆刚处理完的肉,心里挺踏实。

歇了大概有一刻钟,烟头烫到了手指。

他随手把烟蒂丢在脚边,用鞋底碾灭。

站起身,走到墙根底下。

那里摊着那张刚剥下来的狍子皮,还有几张之前攒下的野兔子皮。

狍子皮还是软乎的,带着血丝和油脂,这玩意儿得趁鲜处理,一旦干了发硬,那就不好处理了。

至于那几张兔子皮,之前简单清理过,现在干得有点硬。

要想把这些皮子变成能用的物件,还需要经过鞣制才行。

陈清河挽起袖子,露出一截结实的小臂。

他从杂物堆里翻出一把看起来挺钝的刮刀,又找来一根在那儿放了很久的圆木棍。

鞣制皮毛的手艺,他是跟顾长山学的。

顾老头常年守在黑松岭下面的林子里,也是个闲不住的主。

除了那一身练家子的功夫,摆弄这些野物也是一把好手。

山里冷,守林人的日子苦,没几件像样的皮袄子,冬天真挺不过去。

陈清河跟着顾长山学拳的时候,顺带着把这手艺也看了去。

那时候顾长山一边喝着烧刀子,一边讲解。

力道要匀,下刀要准,既要刮干净上面的油脂和残肉,又不能伤了皮板。

这是个细致活,也是个力气活。

陈清河上手很快。

别人可能得练个三年五载才能找准那个劲儿。

他不一样。

只要那感觉在脑子里过了一遍,手上的肌肉就会死死记住那个力道和角度。

这就是一证永证的霸道。

哪怕他好多天没碰过这玩意儿,只要拿起刀,那感觉瞬间就回来了。

他把狍子皮翻过来,皮板朝上,铺在那根圆木棍上。

左手按住皮子的一头,右手拿着刮刀,顺着皮纹往下刮。

滋啦——

一层白花花的油脂被刮了下来。

动作行云流水,一点都不带停顿的。

林见微这时候也不犯困了,蹲在旁边看得津津有味。

“清河哥,你怎么什么都会啊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