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7章 夜寨(1 / 1)

佟三与这一伍的士卒们都听傻了,愣在原地,看着身形有些佝偻,头发微微泛白,皱纹爬满眼角的老伍长。

不是说,那两个首级是混来的吗?

赵清遥也有些惊讶,只觉得这老兵深藏不露,扛旗冲阵,莫不是什么大高手,连自己都察觉不到他体内真气波动。

然而,听得薛帅的话,老金只是干巴巴笑了笑,道:

“好汉不提当年勇,俺老金十六年前是大帅麾下丘八,十六年后依旧是大帅麾下的无名小卒,能为大帅陷阵就够了。”

“老金,那么多年过去,还没放下?”

薛盛微微皱了皱眉,轻声问道。

老金却仿佛没听见,一个小小伍长,居然敢无视边镇大帅说话,偏偏大帅还笑了笑,不以为意。

这老伍长只是笑憨憨地道:

“大帅,你看看我带出来的兵咋样。”

一听这话,佟三他们四个一下挺直了腰板。

薛盛的目光在他们脸上一一扫过,挨个捏了捏胳膊,拍了拍胸膛,颔首道:

“都是好样的。”

“谢薛帅!”

佟三他们激动行礼。

“这一战里,若是能活下来,就到我帐中报到。”

薛盛含笑道。

佟三与战友们对视一眼,脑海中只有一个想法。

天上真会掉馅饼啊。

……

“夫人,为什么奴婢也得来啊……”

王帐中,晓儿欲哭无泪,她是真的害怕打仗。

“嗯?

我都来了,你这个小丫鬟还想跑,你看你王爷惯的你!”

赵清遥刚瞪了眼脱下甲胄的小丫鬟,就看到了她白皙的脖子上勒出的一道红痕,肩膀上更是青紫一片。

最轻的甲胄,也有十好几斤,哪是这当大小姐养的小丫鬟能受的了的。

“过来,我给你敷敷。”

赵清遥一下子有些心疼,她出征时只是嘱咐了一句晓儿,在军中最好披上甲,没想到这丫头一声不吭扛了那么多天。

她忘了晓儿只是个普通人了,王爷平日里疼她都来不及,一点力气活都不舍得让她干,更别说让她整天穿着甲胄了。

晓儿嘟着嘴,坐到了赵清遥床边。

王妃的手很凉,按在伤口上,却是一阵舒适。

道家真气缓缓化开了淤血。

“你明天别披甲了,想穿什么穿什么。”

赵清遥揉了揉晓儿的肩膀。

可谁知,这丫头摇摇脑袋:

“还是披着吧。”

“怎么了?”

赵清遥疑问道。

晓儿支支吾吾地不开口。

“快说!”

赵清遥瞪起了眼睛。

晓儿吓了一跳,张了张嘴,声音极低极低,轻声道:

“王爷是马上王爷,在他身边,不论是哪个姑娘,都能穿着甲胄陪他征战。

只有奴婢,一点修为都没有,连甲都披不好,就连在他出征时,留在他身边照顾都不行。

奴婢不奢望陪他上阵杀敌,只是不想成为他的累赘,不想当个……连披甲都费劲的、没有用的小丫鬟。”

……

夜了。

今天阴天,自然看不到雪原的星空,只有火把噼里啪啦地燃烧着。

他们这一伍睡一个帐篷,小子们都累了,鼾声如雷,震天响。

冰天雪地里,风一吹,从帐篷门缝里钻进来,当然暖和不到哪里去。

老金睁开了眼睛,从床上起来。

人老了,眼也有些花了,摸着黑,有些找不到自己的鞋子。

他今年五十岁了,按理说,他当了三十多年的兵,完全可以向上面申请,年老体弱,留在家里,不必再上战场。

可他还是来了。

老金穿好鞋,披上袄,点燃油灯,挨个铺检查,看看这些傻小子们有没有睡相不好的,蹬了被子,在战场上着凉惹了风寒可不是小事,真会死人的。

还是佟三这小子最聪明,把自己裹的最严实,蜷缩着睡。

今儿下午问自己逃跑会怎么样的那小子,他的被子就跑到了肚皮上,冻的直打哆嗦,老金叹了一声,把油灯放到一旁,把被子给他往上提了提,塞好被角。

“嗯……”

那小子在梦里嘟囔了声,因寒冷而紧锁的眉宇缓缓解开。

老金掀开帐篷,走了出去。

寒风猛地向帐篷门钻去,老金连忙给门拽好。

大营很安静,只有巡逻士卒的脚步声。

老金也不嫌冷,找了个干草垛,舒舒服服地坐了上去,半躺半靠着,抿上了眼睛。

巡逻士卒看到了那老家伙,刚想上去盘问,却被带头的瞪了一眼。

大帅傍晚时专门找这老兵说的话,明显是故人,你还敢去找他的麻烦?

他就算现在从怀里掏出个酒壶,点上一杆烟枪,你也得装没……

“忽——”

烟雾缭绕,从老兵嘴里吐出,左手拿烟枪,右手握酒壶,好似神仙般快活。

这群来自雪满关的巡逻士卒们瞪大了眼睛。

“真拿了!?”

那带头的什长更是目瞪口呆,不知该如何是好。

老金看到了他们,笑了笑,抬了抬酒壶,仿佛在邀请。

巡逻什长用了两息时间思索,随后站直,向老兵行了个军礼。

随后,这一支巡逻队伍像什么都没发现一样,扭头就走。

“呵呵。”

老金悠哉悠哉地抿了口小酒。

这不是他不讲规矩,这酒和烟枪是大帅派人晚上送来的。

他又不是傻子,该享受就享受。

就像之前过去的十六年,每年都会有人往家里送来米面油肉,他的俸禄总比人多一些,老母亲走时,有人送来了一大笔安葬费,送来了上好的棺木,让老母亲风风光光地走。

是啊,他可是薛大帅,他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这十六年还在从军呢?

他怎么可能不知道,自己也随着这支部队来了雪满关呢?

傍晚时,薛帅应当也是打着陪王妃巡营的名义,专门来看自己一眼吧。

当年自己回乡时,只拿了用首级换的银两,其余的什么都没要。

他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大功,他只是做了一个士兵应该做的事情。

老金熄灭了烟枪,仰起头,望了望没有星星的夜空,又饮了口酒。

当年,也是在这个季节吧,年都没在家过,穿着皮甲,扛着武器就出了家门。

他对这片雪原,很熟悉。

“你确定要走?”

十六年前,大帅的声音在耳边响起。

老金只是点了点头,嗯了一声。

“为什么?”

大帅真的很疑惑:

“留下来,做本帅的亲兵,练最好的军中功法,穿最好的铠甲,用最利的武器。

俸禄很高,别说给老家盖个新宅子,你盖三层楼都够了。

做本帅的亲兵,你还怕前途不好?”

当时,三十多岁的老金的眼里满是木然,仿佛有极大的痛苦藏在心底。

“大帅,我真不想当兵了,我想回家,老母亲老了……”

“别他娘给老子放屁,老子一封信,就把你老娘接到雪满关来,有病军医给治,缺钱老子给你,你还能天天看着她!”

薛盛真的不想放走这勇猛的家伙,三十多岁还不算老,正是当打之年,又有血性,再培养培养,日后定然也是个靠得住的大将。

“大帅,唉……”

没人知道那日他对薛盛说了什么,最终,大帅还是放他走了。

自那天之后,战场上扛旗冲阵的英雄不见了,浣州城多了个从战场上下来的小伍长。

五十岁的老金又往嘴里灌了一口酒,辛辣、够劲,在这阴冷的冬夜,能祛身上的寒意。

“大帅,谁又真的想走呢?”

老金靠在干草堆上,喃喃自语。

在这十六年的每一个夜晚,他都会想起当年的金戈铁马,兵刃交错的声音时常在他梦中响起,北风猎猎,雪原万里,冻僵的手握着更冰的刀,只有敌人的血喷洒在身上,方觉几分暖意,

“醉里挑灯看剑,梦回吹角连营。”

老金的酒量不是很好,半壶烈酒下肚,就已然有些醉了。

他又想起了三个人。

当年那支部队,是薛帅从蜀地各州府临时征召来的,强行拼凑在一起。

那三个人,当年与自己在一个什里,是随机分成的,但他们关系极好,同吃同睡,在出征前后的那段时间,他们是真正的兄弟与战友,就像佟三他们。

几人约好了,等上了战场,要多杀雪蛮子,多立功,以后都要当大将军,谁先发达了谁就先拉兄弟们一把。

那段时间里,他们一起上阵,一起杀敌,一起冲锋,可以放心把后背交给彼此,患难与共。

然后,最后的决战来了。

敌军的数目,是他们的三倍。

退无可退,避无可避,就像兽潮一般汹涌而来。

薛帅下了命令,守住阵线,一步也不能退,他亲率五千骑兵,做出大迂回决策,这是唯一有可能反败为胜的机会。

扛不住,是真的扛不住啊,他们连一个时辰都没能扛住,战线就动摇了。

敌军的攻势太猛,骑兵像不要钱一样,向着盾阵与矛阵往里砸,势要冲垮蜀军战阵。

那雪蛮子一个个如此凶神恶煞,眼睛里都冒着绿光,根本就不怕死。

前排盾阵矛阵的战士死光了,该他们这一什顶上了。

老金还记得,老什长从地下捡起一面大盾,扔给了自己,他自己则举着长矛就向敌人刺去。

他杀了一个人,然后脑袋被两个雪蛮子剁了下来。

到处都是惨叫声、呼喊声、哀嚎声。

阵形破了,雪蛮子突了进来,四处漏风,战阵要垮了。

“跑吧,跑啊!”

老金刚把战刀塞进一个雪蛮子的胸膛,就见前面一个战友扔下了战刀,满脸崩溃,涕泪横流,大喊大叫着。

一个人害怕了,两个人害怕了,一什人都害怕了。

有人慢慢向后撤了两步,随后转头就跑。

老金把刀从雪蛮子胸膛拔了出来,挥向了自己的战友。

“都他娘不准跑!”

一声怒吼,震耳欲聋。

一刀,两刀,三刀,

三个人倒地了。

浑身是血的老金,就像一个恶鬼,他把刀从最亲近的战友的胸中拔出,又一刀挥向了想要突袭自己的雪蛮子。

“呲——”

鲜血喷出。

原来,一刀下去,雪蛮子也会死的那么轻松。

身旁人呆住了,下意识停下了后退的脚步,目瞪口呆地看着他。

“伍长!”

老金恶狠狠地盯着自己的伍长。

那位伍长也从惊慌中反应过来,咬着牙,大吼道:

“逃跑者斩,大帅马上就要杀到了,这就要赢了,给我顶上!”

老金咬着牙,满脸狠厉,忽然看到地上有一面倒塌的军旗。

他像疯了一样冲过去,身上不知从何来的牛劲,好像越打越轻松,一连又砍倒了两个雪蛮子,硬生生把那军旗从地上拽起,扛了起来。

后来他才知道,原来当时是破境了,成了正儿八经的二品武者。

一杆军旗,一杆原本已倒下的薛字旗,在最前线迎风招展。

那杆旗,甚至还在继续向前推进。

老金一手举着盾牌,把旗杆卡在胸前,埋着头,不管不顾地向前冲去。

无数人望见了那杆高高扬起的军旗,有人停下了后退的脚步,有人心中重新燃起了希望,有人甚至以为,反攻的时机到了。

老金当时以为,自己很快就会被砍死了,可谁知再当他抬起头时,身旁已汇聚了数十人,簇拥护卫着他,或者说……护卫着那杆军旗。

后来的故事,薛帅的战略成功了,大军全歼了敌军主力,蜀军大获全胜。

至于老金那一什的三个尸首,按战死上报了,当然,薛盛后来知道了这件事真实的经过。

是老金亲手将抚恤送回了那三人的家中,他对战友们对老父老母说,他们是战死的,非常英勇。

“英勇啊……”

老金将心神从回忆中收回,他已经记不得那三人的面貌了,但他一辈子也原谅不了自己。

他亲手杀了他并肩作战的兄弟。

尽管他打赢了那场仗,但他更是斩杀战友的恶人,他过不了心里的这一关。

所以,他回到了家乡,放弃了前途,放弃了荣耀,远离了战场。

直到十六年后今天,边境的战鼓再次擂响,他又一次披上了戎装,拖着略显老迈的身体,拿着战刀,再一次来到了雪原上。

他是为了什么呢?

老金喝了口酒,寒风一吹,头更沉了。

或许,是为了那段被自己亲手放弃的人生,为了弥补过去的遗憾吧。

又或许……

老金醉醺醺地抬起了头,向营寨上方望去。

他望见了那杆招展的军旗,与十六年前,一模一样。

他还想在那杆薛字旗下,再当一次英雄。

“不喝了,学人家老夫聊发少年狂,年纪那么大了,也不知道害臊,回去睡觉咯。”

“呵呵,八万精锐大军啊,谁能打得过咱?

哪还有当英雄的机会啊。

雪蛮子们,攻守易形了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