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1章 第14天(1 / 1)

赢说醒来时,寝宫里已经透进天光。

幔帐低垂,榻边鎏金熏炉里吐出丝丝缕缕的安神香。

他盯着帐顶的云纹刺绣看了片刻,才想起自己是谁,在哪里,今天是……第几天。

“第十四天。”

赢说喃喃自语。

来到这个世界,已经十四天了。

自己已经十四天没有听见闹钟刺耳的嘶鸣了。

睡到自然醒,放在前世,这是多么奢侈的幻想。

他送外卖,需要不停地跑,不累不休息,小休一下就接着跑。

没有文凭,没有能为他撑腰的人,他找不到好工作,只能去赚那些辛苦钱。

只要天不下雨,就是最好的工作环境,他能跑更多的单子。

每天醒来,就是划开手机,接单。

他从没有准时吃过饭,因为饭点的外卖单才是最多的,老骑手才会漏出一些高额的配送单出来。

是的,就算是送外卖,那也是有竞争的,有等级的。

记得他跑的外卖平台,就有这些段位,黑铁,青铜,白银,黄金,铂金,钻石,大师,王者。

段位越高,就能优先选那些配送费高的外卖单。

但至少有盼头,只要你肯吃苦,肯跑,拼命跑,王者段位,对于一个普通人而言,并非遥远。

跑外卖,没前途,但至少,有盼头,至少拿到手里的米,是真实的,哪怕全是百分百的汗水换的。

现在不需要跑外卖,赢说反而有些不习惯了。

实在不行,要不就在古代整个外卖业务?

这个念头刚升起,赢说就否了,不可能办到的,没有手机,顾客怎么下单。

将外卖建在古代,这个想法不说新奇,就是天方夜谭,不过搞搞配送服务好像是可以的,这就相当于押镖了。

不过当下看来,押镖这个行业,还没兴起。

一通古灵精怪的想法过后,赢说也算是回到了现实,自己是国君,国君就要有国君的样子。

以前看电视剧的时候,自己就看不惯那些坐在龙椅上的废物皇帝,把天下治理的民不聊生。

现在轮到自己了,那就——先享受一半。

“君上醒了?”

内侍的声音在帐外响起。

赢说“嗯”了一声,掀开被子坐起身。

立刻有两个宫女上前,一个帮他披衣,一个端来温水。

眼神却低垂着,不敢与他对视。

这是规矩。

也是……监视。

赢说心中冷笑,面上却没什么表情。

古时候可没有洗脸刷牙一说,而是先更衣,束发,过手,也就是洗手,然后对着铜镜里的自己。

“嗯,美呼!”

说起这个美呀,赢说还是觉得自己的义务教育相当扎实,记得语文有篇课文什么来着。

我与周公孰美?

我与齐公孰美?

反正具体跟谁美,赢说倒是记不清了。

大致就是一个爱臭美的人觉得自己很帅,见人就问自己帅不帅,然后听说了另一个人长得也很帅,但自己苦于没有见过,就问别人自己跟他比谁美!

朋友说当然是你美,妻子也说当然是你美,来拜见他的客人也说是他美。

然后这个爱臭美的人就以为自己是本国第一美,直到见到那人真容,却自叹不如。

洗嗽一番,按照赢说的习惯,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。

主要是这寝殿里空气本就不流通,还点了各种香,烟味重得很。

广大烟鬼倒是有福了,可赢说一个前世不吸烟不喝酒的良好青年,可受不了这味。

可如果不点香,这殿内的原味又太上头了。

国君就寝时,门窗都是紧闭的,据说是为了防刺客。

窗门打开之时。

寒风立刻灌进来,吹得他打了个寒颤。

赢说看着外面——宫城层层叠叠的屋檐,在冬日的日光里泛着青灰色的光泽。

远处传来隐约的钟声,那是雍王山祭祀的钟,是从昨天就开始敲了,每隔一个时辰敲一次。

明天就是年朝。

秦国最重要的朝会。

按照典籍记载,年朝应该很热闹。

各地城邑的官吏提前三天抵达雍邑,先在雍王山参加祭祀大典,向天地、先祖祈福。

然后入宫觐见国君,献上贺表,汇报政绩。

接着是开席,君臣同乐。

最后是颁赐新一年的政令。

可赢说感受不到任何“氛围感”。

宫城里静悄悄的,除了那隐约的钟声,几乎听不到别的声响。

没有彩排,没有演练,甚至连个提醒他“明天要做什么”的官员都没有。

好像年朝跟他这个国君……没什么关系。

“按理说,不应该啊……”

赢说皱眉。

后世那些古装剧里,皇帝出席大典前,不都要演练吗?

什么时候站,什么时候坐,什么时候说什么话,都有讲究。

怎么到他这里,就全免了?

礼部尚书呢?

哦,秦国没有礼部尚书,还没有这个官制呢。

不过有祭司一类的。

“君上,早膳备好了。”

内侍又来禀报。

赢说点点头,走到膳桌前坐下。

桌上摆得不算丰盛,但也不寒酸。

一碗黍米粥,熬得稠稠的,冒着热气。

几碟小菜,多是一些腌菜,反正赢说叫不上名,算是调味用的吧,味道虽怪,但也算是有点味道了。

还有……一盘炙肉。

肉是鹿肉,老大一块,烤得焦黄,撒了点粗盐。

闻着倒是香,可赢说看了一眼,就摆了摆手:“撤了。”

内侍愣了一下:“君上,这……”

早上吃肉,不习惯。

其实就是这肉没大味,赢说实在吃不下,他早上习惯吃点重口味,最后整点麻辣孜然什么的。

奈何,这里没有呀!

赢说淡淡道,“以后早膳,不用上肉了。”

“唯。”

内侍不敢多问,连忙将肉撤下去。

赢说瞅瞅面前小鼎里的“灰黑”。

这菜叫——

这菜他不认识,反正能吃就行了。

味道是酸的,可以当醋用了。

这时期的醋,和后世的不一样。

不是液体,是固态的,像一块黑褐色的膏体,封在陶罐里。

要用时,得挖一块出来,加水稀释。

味道很冲,酸中带着一股说不出的怪味。

但配着腌菜,倒也开胃。

他又舀了一勺蜜——那是真正的野生蜂蜜,金黄金黄的,黏稠得像琥珀。

闻起来有淡淡的花香,尝一口,甜得恰到好处,不像后世那些加了糖的假蜜。

“难怪袁术兵败时都要吵着喝蜜水……”

赢说忽然想起那个典故。

三国时的袁术,兵败逃亡,穷途末路,还非要喝蜜水。

当时觉得这人矫情,现在懂了。

古时候能有蜜水喝,是多么幸福的事。

一碗粥,几碟小菜。

这就是秦国国君一顿“朴实无华”的早膳。

赢说吃得很快——不是饿,是习惯。

跑外卖的吃饭只需要三分钟,多了一分算他偷懒。

久而久之,自然养成了吃饭快的毛病。

穿过来后,虽然不赶时间了,可习惯一时改不了。